海南省卫生厅曾德川: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时间:2014年06月22日信息来源:海南在线健康岛 收藏此文 【字体:

    访谈背景:近日,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社保局、省总工会和省预防保健中心共同组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环岛行”活动督导小组,深入老城、洋浦、昌江进行督察指导工作,切实将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期间,海南在线专访了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曾德川。

海南省卫生厅曾德川: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主持人:此次活动由“四部门、六单位”联合主办,请问是居于什么样的背景来开展这样的大型职业健康宣传活动?有何重要意义?

    曾德川:职业病防治事关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响应国家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有关宣传主题,我厅与省安监局、省社保局、省总工会、省疾控中心、省预防医学会联合开展此次“海南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环岛行”活动。一方面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继续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的重要指示;另一方面也是贯彻医疗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的精神,落实医疗卫生健康教育走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具体要求,当好企业、职工满意的政府职能部门。同时,也鉴于当前全省职业病防控形势严峻,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事业战略性政策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健康。

    主持人:卫生部门在职业病监管方面目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曾德川:2011年12月31日新修改公布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当中的监管职责,卫生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二是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三是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主持人:我省目前的职业卫生监督与防治状况如何?就目前形势,将如何更好地贯彻此次活动呢?

    曾德川: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全体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职业卫生事业取得了较大成绩,企业的工作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防范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企业的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断完善。但随着全省经济迅猛发展,各类工业企业大幅增加,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作业场所数量也随之增加,且职业病网络报告显示我省近几年尘肺病发病呈高发趋势。全省当前职业病防控形势严峻,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刻不容缓。特别是个别企业存在着“重效益,轻管理;重眼前,轻长远;重口头,轻落实”的现象,再加上部分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注意个人劳动保护,从而为职业病的发生培育了温床和土壤。这也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探索,下大力气加以消除和解决。

海南省卫生厅曾德川: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主持人:我们省在职业病防治中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曾德川:我们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在工作中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队伍建设,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责任,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此次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环岛行活动,也正是响应了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有关主题。

    主持人: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如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曾德川: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正常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法律、法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直至提请有关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工作,在对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方面,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诚)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