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禁医疗机构拒诊艾滋病患者 符合条件者将纳入低保

时间:2014年06月22日信息来源:南海网 收藏此文 【字体:

  海南严禁医疗机构拒诊艾滋病患者 2015年将建立完善检测网络

  符合条件艾滋病患者将纳入低保

  商报讯(记者何三娜)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商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该厅要求各市县和相关部门要将预防为主、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通知》要求,2015年前二级医疗机构均要设艾滋病检测点。海南省将根据《海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要求,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优化自愿咨询检测点的设置,2015年前,市县二级以上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均要设置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暂不具备条件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要建立艾滋病检测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艾滋病检测网络,确保检测服务方便可及。

  同时,加强对高危行为人群的艾滋病危害警示教育和综合干预,促进其主动检测、减少高危行为。加强对孕产妇的筛查,对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要切实落实综合干预措施。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对于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予以依法打击。

  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琼卫医〔2013〕31号)要求,做好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落实首诊(问)负责制,严禁推诿或拒绝诊治。

  省卫生厅强调,各市县要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完善落实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补充保险政策,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应予以支付。民政部门要在2014年6月底前将符合保障条件的艾滋病患者,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并开通“绿色通道”,即对申请低保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直接由相应部门进行家庭收入核定,不通过村(居)委会、镇(街道)审核,不进行公示,保障患者隐私。

  (原标题:海南严禁医疗机构拒诊艾滋病患者 符合条件者将纳入低保)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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