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筹集资金830亿元支持农村改革发展

时间:2014年07月16日信息来源:财政部网站 收藏此文 【字体:

  为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近日,山东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提出38条政策措施,筹集资金830亿元,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继续将“三农”作为支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投入政策,基建投资向“三农”倾斜,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改革资金投入方式,积极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切实增强基层财政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筹集资金184.8亿元,积极支持粮食高产创建,全面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和农业大县利益补偿机制,着力构建现代种业体系,加快实施优势特色产业振兴规划,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机械化水平,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三、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筹集资金147.6亿元,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支持重点水利项目实施,启动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和修复农业生态资源,加快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方式转变。

  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筹集资金35.3亿元,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财政扶持范围,加快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

  五、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筹集资金454.7亿元,积极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支持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大农村教育投入,促进农村文体计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逐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支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筹集资金7.1亿元,提高村均经费保障水平,增强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能力,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支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七、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扩大涉农资金通过惠民补贴 “一本通”发放的范围和规模,加强基层财政资金监管,加大财政支农信息公开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积极消化结余结转资金存量,大力推进资金绩效管理,深入开展支农资金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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