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院医疗卫生人员收红包将受重罚

时间:2014年07月03日信息来源:内蒙古晨报 收藏此文 【字体:

月2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举行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动员大会,对查出的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严肃查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求全院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院将从即日起至6月底,分阶段推进“九不准”活动的开展,通过设立投诉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出的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或个人,情节严重者,将由医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甄海霞)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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