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新晃法院:零容忍惩治毒品犯罪 二人获刑最高刑期十六年

时间:2021年04月26日信息来源:焦点关注网湖南频道 收藏此文 【字体:

【焦点关注网www.315-jdgz.com湖南频道讯:谢久发 唐登永 蒲文莉 严继橙】4月20日,湖南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毒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某、田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二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五万元、一万元。
湖南怀化新晃法院:零容忍惩治毒品犯罪 二人获刑最高刑期十六年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至3月,家住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的胡某某先后以2.8万元向新晃籍吸毒人员廖某某(已判刑)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21.832克;以5.4万元向邵东籍吸毒人员葛某某(另案处理)贩卖3000粒麻古;同年3月,胡某某为索取毒资,与缪某等人(均已判刑)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新晃籍吸毒人员即被告人田某某在2020年2月10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出资从廖某某处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约48克,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湖南怀化新晃法院:零容忍惩治毒品犯罪 二人获刑最高刑期十六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贩卖毒品数量巨大,且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容留他人吸毒,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在非法拘禁罪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胡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加之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之内又故意实施,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该院遂以被告人胡某某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被告人田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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