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实现城乡医保并轨

时间:2016年07月27日信息来源:内蒙古日报 收藏此文 【字体:

记者从包头市人民政府6月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7月1日起,包头将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在内蒙古尚属首例。
    此次医保改革共涉及122万人,其中70万农牧民将告别新农合,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包头市城乡居民将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每人每年600元,其中城镇居民个人缴纳220元,财政补贴380元;农牧民个人缴纳130元,与新农合缴费标准相同,财政补贴470元。
    整合后,农牧民医保待遇标准得到提升,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23万元,药品目录增加到2582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扩大到24种,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报销种类增加到12种,相关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章奎)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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