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上海建成亚太知识产权中心城市 市委市政府发布《实施意见》

时间:2016年02月26日信息来源:上海政务网 收藏此文 【字体:

  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2月25日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实施意见》共12条,总体目标是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主线,深入实施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抓手,聚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保护制度完备、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围绕强化保护、促进运用、完善服务、推进改革等四个方面,《实施意见》提出12条措施,将知识产权战略贯穿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过程。

  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尤其是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知识产权执法;加强上海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将加强国家、本市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和目标评估制度。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方面,将重点鼓励企业申请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上海还将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的实施与产业化。

  为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上海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原则组建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探索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培养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

  《实施意见》还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改革。上海将按照国家总体方案,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完善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充分发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上海将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争取引入更多重大项目,使上海成为亚太地区知识产权申请审查地、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与诉讼首选地之一。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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