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踩踏事故遇难学生每人可获80万元保险赔偿

时间:2015年03月06日信息来源:新华网 收藏此文 【字体:

新华网昆明9月28日电(记者王研)记者28日从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获悉,目前,明通小学踩踏事故伤亡学生的保险理赔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每名因事故不幸身亡的学生,家属最少可获得80万元赔偿金。

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孟坪介绍,27日事发后,保险公司立即排查伤亡学生购买保险的情况。学生们涉及的保险赔偿具体分为两部分:一是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政府统一购买、由人保和大地保险等多家公司共同承保的校方责任险。昆明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统一购买了这一保险。按保险条款,每名学生家属将获得80万元赔偿金,各保险公司将按照承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每一位学生的保费为50元,死亡学生可赔偿9000元,受伤学生的赔偿则是在9000元以内报销医疗费。目前初步核实6名死亡学生中,有5名购买了该保险,另一名死亡学生和受伤学生购买该保险的情况,仍在排查当中。

“我们正在抓紧开展理赔工作,争取尽快赔付。”李孟坪说。

据新华社昆明9月27日电(记者侯文坤)27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相关部门就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举行新闻通报会称,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

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

昆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敏俊通报,经查,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昆明市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陆佳停职检查。

昆明市盘龙区纪委书记李寿志通报,盘龙区委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

据介绍,待事故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清楚后,对此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违反党政纪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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