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反家暴立法 首部家暴法有望今年通过

时间:2015年03月05日信息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收藏此文 【字体:

核心提示:3日晚,由反家暴立法民间倡导小组主办的“2015年两会反家暴立法专家晚餐会”在北京召开,数名关注两会反家暴议题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

    3月3日和5日,全国两会正式拉开序幕。3日晚,由反家暴立法民间倡导小组主办的“2015年两会反家暴立法专家晚餐会”在北京召开,数名关注两会反家暴议题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为媒体和公众揭秘和解答关于两会中反家暴议题的重点所在,希望借两会的契机进一步推动中国首部反家暴法的出台。

    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已进入正式立法程序,有望在2015年北京世妇会20周年之际通过。反家暴法的通过,将是中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同时也是中国妇女权益保护迈出的一大步。

    据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妇女报总编辑尚绍华已提交了关于反家暴法的以暴制暴案件审理以及多机构合作机制两个议案至全国政协,而另一名全国政协委员也提交了相关议案。两会期间,尽管相关立法与政策议程未将反家暴立法列入,但正值国际劳动妇女节,以及北京世妇会20周年,反家暴立法以及相关妇女权利议题仍然是两会的媒体关注焦点。

 

                绝妙契机:反家暴立法与两会

    本次两会反家暴立法专家晚餐会邀请了六名在不同领域都有丰富反家暴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包括长期从事家暴法律援助的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吕孝权、中华女子学院法律和社会学院副教授张荣丽,曾任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帆葆董事会主席、现为北京为平机构代表、汕头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妇女研究中心顾问冯媛,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社会学博士王向贤,时评作者、女声网主编吕频,以及北京拉拉权益机构“同语”主任徐玢等。

    嘉宾冯媛透露,2015年是中国推出反家暴法的绝佳时机,因为2015年是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0周年。她推测反家暴法很有可能在今年8月正式推出,以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0周年。

    这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目前全世界已有215个国家立法把家庭暴力作为刑事犯罪来处罚,中国首部反家暴法的推出,意味着我国在妇女权益保护上与国际接轨了。

    而反家暴法的出台对反家暴工作的意义更是无须多言。嘉宾吕孝权用两个非常受关注的家暴案例——李彦杀夫案和董珊珊案——来说明为什么中国需要一部反家暴法。

    26岁的董珊珊在结婚后308天之内,被丈夫殴打致死,其间曾8次报警无果。最终其丈夫被以虐待罪判处了6年6个月;被丈夫家暴的李彦曾多次求助妇联、派出所等,但是其家暴困境并没有得到解决,最终她杀死了丈夫,一审和二审均被判死刑,在多方呼吁斡旋下,最高法院宣布死刑不予核准,目前正在等待终审判决。

    这两个案件都表明,缺乏一部专门针对家暴特质的法律可以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在家暴案件中,警察的不作为、多机构合作联动机制的缺乏、证据制度的不合理等,往往使得家暴受害者连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做不到。“我们中心20年来代理的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胜诉率仅在5%左右。所以在举证责任方面,反家暴法的草案提出了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并且不要求一定要造成伤害,另外还有针对家暴特质的人身保护裁定制度等。董珊珊案中,受害者及其亲属八次报警,第八次警察才出面处理。而在李的案件中,妇联、派出所、调解机构没有形成基本的联动协作。”吕孝权总结道。

 

          一起关注:反家暴立法进程及其重点

    目前的反家暴法草案的亮点在于,强调了政府责任,从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反家暴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定,涵盖了预防、制止和救助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关注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人群的保护,扩大了家暴受害人法律救济渠道,专章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等。

    那么,为什么两会代表、委员特别提出了关于反家暴法的以暴制暴案件审理以及多机构合作机制作为议案和立法建议案的内容呢?对此吕孝权还是以李彦杀夫案作为例子作了说明:“在司法实践中,法律在审理时候,很多采取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这样对受害者不利。从现行的法律下,李彦的案例中没有采纳家庭暴力的证据。例如法院认为李报警的出警笔录,没有得到其丈夫谭勇的承认,所以不采用这个证据。因此,反家暴法除了要改革证据制度外,)在法律责任这一章,应该加入受害者以暴制暴的情况,在定罪量刑中应该减轻或免于处罚,尽量轻刑化和非罪化。”

    而说到强调多机构合作反对家暴,从此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多机构合作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反家暴工作手段。反家庭暴力是系统工程,涉及到公安、法院、医疗、教育、民政、司法援助等等部门,所以必须进行多结构合作。社会组织对反家暴的作用也应该得到肯定和鼓励。

    作为中国目前唯一一部由妇女组织提出和倡导并最终推动立法的法律,反家暴法吸收体现了以往中国反家暴工作的经验,然而从草案来看,还远远不够。除了以暴制暴案件处理和多机构合作原则外,对家暴的定义不包括性暴力和经济控制,没有明确受暴儿童监护权转移,没有明确警察的责任和机制等,均受到奋斗在反家暴工作第一线的专家学者们的诟病。

    “没有包括性暴力是草案的一个遗憾。当然我国并没有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之外。但问题是证据。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很难证明性暴力的存在。几个判例是在离婚的过程中,遭到了强奸,这样才定罪。”嘉宾张荣丽说道。

    嘉宾徐玢则与大家分享了一个女同性恋者遭到家暴报警遭拒的故事,以此说明警察对家暴是一种需要制止的暴力行为认识不足的现状,同时也呼吁反家暴法中应加入对同性恋受害者的保护:“有女同性恋者来求助,她被家里软禁,逼婚,最后企图自杀未遂。她报警,但是警察却说这是家庭纠纷而不管。”

         公众行动:让反家暴法真正用起来

    嘉宾王向贤则谈起了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反家暴对男人有什么好处?她表示,暴力会代际传递,男人反对家庭暴力,首先就是可以避免自己的孩子成为家暴受害者,并避免制造下一个施暴者的可能;其次,施暴者的健康会因为经常施暴处于狂暴的状态而受损。不施暴,才能让自己远离对所谓男性气质的错误追求。

    而除了从个人和各自的家庭做起反对家暴,公众和媒体更可以关注反家暴立法进程,让反家暴法真正成为保护每一个家庭和每一段关系的法律利剑,斩断伸向亲密关系的暴力黑手。

    “反家暴法可能不完美,实用性没有期待的好。但是总的来说,它吸收了国内现有的好的做法。另外,发现家暴的强制报告责任制度,也写进了法律中。这部法律需要大力宣传,让大家都使用它,激活每个条款。有缺陷的地方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来进一步完善。”提到期待公众和媒体对反家暴法的支持,张荣丽这样说道。( 作者:□本社记者 张志然 □李天琪)


(编辑:xiame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