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甄砚:家庭服务业亟须政策法规扶持

时间:2014年10月04日信息来源:人民网 收藏此文 【字体:

家庭服务业是一个吸纳女性就业、满足家庭需求、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的重要产业。随着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和生活现代化的发展,社会对于家庭服务的需求量逐年增大。据测算,全国60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比例近13%,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20%,对于家政工的需求量高达7000万个岗位。目前,全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仅1500多万人,潜在可开发的岗位很多,发展潜力巨大。

  然而,目前我国家庭服务业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行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供需矛盾突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家庭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二是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家庭服务企业、家政工、消费者三方权益在不同程度上未能得到有效维护。三是行业管理和社会保障不健全,行业准入制度、企业资质认定制度有待建立完善,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和办理社会保险。四是家政服务员的培训、管理、教育和服务有待加强。

  从法律层面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亟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1994年我国颁布的《劳动法》适用人群并未包含非正规就业的家政服务员。2007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仅覆盖到类似劳务派遣型家政服务公司的家政服务员,对于大量通过中介介绍的家政服务员尚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侵权责任法》确定的过错责任使家政服务员面临自负职业伤害后果的风险。

  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扶持家政业发展,成立了部际联席会议,颁布《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包括投融资、财税、供地等在内的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全国妇联高度重视家庭服务业这一女性从业人员占90%的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经过多年实践,创建妇联系统家政服务实体数2099个,培训基地1594个,累积为280多万名城乡妇女提供了技能培训,形成山东大姐、湖北木兰花、江苏好苏嫂等一批群众满意、市场信赖、社会影响广泛的家政服务品牌企业。

  当前,家政服务业亟须从政策法规、市场管理、行业建设等多方面着力。有关部门应加快家政服务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保护;协调落实好现有的扶持政策,加强行业和市场管理,完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促进家庭服务业职业化、规范化发展;大力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家庭服务质量和水平;统筹推进各类家庭服务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扶持建立规模大、人员多、品牌响、服务好的员工制家庭服务机构,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的家庭服务需求。

 
(编辑:陈鹏)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