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扩大农村贷款担保范围

时间:2014年09月09日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收藏此文 【字体:

  据新华社哈尔滨8月10日电(杨进)我国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黑龙江省,今年开始探索扩大农村贷款担保物范围,将农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草原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债权、订单、保单、仓单等纳入抵押担保范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进方案》,从多方面创新农村金融担保方式。要求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

  为了给融资担保创造条件,黑龙江将建立农产品订单登记备案或公证制度,规范农产品购销合同,积极推广大宗农副产品存货质押等方式,丰富合作组织融资手段。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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