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老人将学区房无偿赠与子孙 为上好学校

时间:2014年07月21日信息来源:水母网 收藏此文 【字体:

水母网7月21日讯(YMG记者苗春雷通讯员张军)今年中小学录取按照学区划分,不少掌握学区房的爷爷奶奶们选择把房产赠与后辈。昨天,记者从芝罘公证处获悉,他们在2个月内已经为近20位老人办理了赠与公证,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孙子孙女上个好学校。不过,公证员提示,房产赠与有风险,晚年生活保障需考虑。 “求爷爷告奶奶” 终于搞到学区房

近日,64岁的老张带着儿子和孙子一起来到芝罘公证处,想把房子赠与孙子。这把现场的公证员给吓了一跳。原来,孙子小张才6岁。老张说,这样做是为了孙子以后能上好学校。

原来,老张这套房位于芝罘区周乐街,附近有我市“名校”南山路小学和烟台十中,虽然老旧,但市场价格被炒至每平米1.3万元左右,依然一房难求。

在办证之前,公证员对老张进行了提示:一旦办好公证,日后想撤销、返回都不行了。所以,可以提供3天的思考期,如果反悔了可以在3天后再来办证。老张则摆摆手,只希望尽快出证。

在花费了3600元后,老张如愿拿到了赠与公证书,可以直接办理过户。俩月办了近20起房产赠与公证

老张的做法并非个例。芝罘公证处主任张军告诉记者,从今年5月份以来,芝罘公证处已经接连办理了十几起房产赠与公证,几乎全部是老人为了让孙子孙女上学,不过更多的是把房子赠与儿女。这些住房都位于老城区,附近都有优质教学资源。


学区房赠与公证,往年不是没有发生过,但“一年也只有几起”。之所以在今年集中爆发,业内人士分析,源于教育政策的调整。芝罘区教育教体局教育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中小学录取要按照父母房产证上的地址进行划分,掌握优质资源的老人,自然成了被子孙索取的对象。提醒老人办赠与公证须谨慎

不过,在公证员眼里,为了让后代上学,老人选择办理房产赠与的行为具有潜在风险。

张军介绍说,这些房产,几乎都是老人的唯一住所,也是他们重要的生活来源。且不说家庭其他子女是否存在争议,家庭和谐会否受到影响,单是法律风险就难以预测。他提醒,无偿将房产赠与后代可能给晚年生活带来不安定因素,所以老年人办理房产赠与前一定要慎重。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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