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区家政服务需规范加强监管

时间:2014年06月29日信息来源:河池日报 收藏此文 【字体:

  河池日报见习记者 杨天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已由过去的“奢侈品”变成了更多市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刚性需求催生出的家政服务队伍日渐庞大,同时大家对该行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日,记者在市城区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家政服务市场需求量很大,但由于缺乏相关管理细则,行业发展不规范,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雇佣双方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难等问题。

  市场日渐火爆 行业缺乏管理
  

  据了解,目前在金城江区有33家涉及家政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和非公司私人企业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其中以家居清洁、家庭护工为主要服务项目。

  5月6日,记者走访市城区家政服务市场,发现月嫂成为市场“香饽饽”,目前月嫂们已被预定到两个月之后,月收费高达5000元的“金牌月嫂”更是可遇不可求。“我们现在的家政服务申请量太大,人手较为紧缺。”从业多年的市某家政服务连锁管理公司负责人肖女士告诉记者。在采访的近一个小时里,就有5位市民来到她的办公室,要求雇请包括工地煮饭、照顾小孩以及老人护工等方面的服务人员。

  “我们地方小,家政服务业不成规模,相关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很大。”在记者问及家政服务市场如何管理时,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副科长杨秀宇如是说。

  2012年底,国家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公布《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分总则、家庭服务机构经营规范、家庭服务员行为规范、消费者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并自2013年2月起施行。“但自治区商务厅并没有把相关管理细则下发到我市。”杨秀宇说。

  雇主要求简单 滋生出“野马队”
  
  “过年的时候,我们都会请人到家里帮助打扫卫生。她们几个人一来,把家里打扫完就走了,我从来不看她们的资格证书,也没签订协议,最多是口头上提醒她们不要弄坏东西。”家住市城区新华路的满女士说。像满女士这样的雇主,并非个例,因为她们对家政服务人员的要求较为简单,无形中有助滋生出不少家政“野马队”。平时我们在路边电线杆或楼房楼梯过道里,随处见到贴有搬家、家电维修、家居清洁等内容的小广告,其中就有是不少“野马牌”。

  记者按一些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拨打过去,问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和从业资质时,得到答复均是没有,但对方在电话里却特别强调保证会让雇主满意。

  “我没想过会产生纠纷。我主要是看结果,做得好就结账,做不好就重做。”问及雇佣可能会产生纠纷如何处理时,满女士答道。

  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
  
  家住市城区水洞转盘附近的韦女士,其母亲在多年前被诊断患上精神类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工作都很繁忙的夫妻俩只能请护工来帮助照顾母亲。“这是我们请的第4个护工了,前一个因为嘴巴较碎,喜欢在外面乱讲,我们只能将其辞掉。干这行,除了要有业务水平,还得有职业道德。”韦女士说。

  对于上面情况,肖女士解释说,目前在本地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中,有的是进城务工人员、有的是下岗职工,还有的是想多挣外快的城镇居民,年纪以45岁以上居多,大多缺乏专业知识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

  其实,在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近年来都有开设有家政业务方面的培训班,内容包括婴幼儿护理、老人护理以及家庭清洁卫生等。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将获得由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如果她们能通过培训拿到资格证书,那服务质量和职业素质就更容易得到保证。”肖女士说。

  签订服务合同 维护自身权益
  
  “家政服务机构或家政服务员,都应当与雇主以书面形式签订家庭服务合同,这样是保护各自权益有效的方法。”针对发生纠纷时双方难以界定各自所承担责任的情况,河池市罗挥得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建方提醒,市民如需要此类服务时,最好要找在工商登记注册的正规家政公司,在服务产生前了解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若有接触老人或小孩行为的应让其出具健康证明;同时,家政公司也应对从业的职员进行培训和提供人身安全的保障。”
(编辑:许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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