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民办学校教师的流动率高达30%

时间:2014年06月25日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收藏此文 【字体:

 原标题: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张铁明:
现在很多民办学校教师的流动率高达30%
[人物简介]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曾任广东省民办教育地方立法起草小组组长。2013年6月任国家教育部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评审专家。
南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施行3年多来,你如何评价?
张铁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从2010年3月份开始正式实施,在全国引起比较大的影响,最重要的一点是保障了民办学校创办者的权益。第二点,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民办学校发展,表彰和奖励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这使得政府的教育财政从传统的公办教育财政,开始向国民教育财政转变,虽然给民办教育的资金不多,但在体制上打开一个缺口,这是很重要的法治与制度的创新。
南都:但是民办学校的董事长和校长认为,政府给的资金太少,而且现实中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还面临种种不平等的情况。
张铁明:改革需要一个过程,政府也不可能一下子完善。对民办学校的董事长、校长和教师来说,他们感觉到不公平,这是正常的,我认为,从明年开始中国的民办教育将会有根本性的变革和发展,至少在国家顶层制度设计中,将会刚性规定政府财政上的支持,扶持力度会越来越大。对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退休等问题,也将由国家授权地方政府有所作为。这从已经参与国家立法层面上的工作情况来看,应该是乐观的。
南都:你觉得过去20年来,广东的民办教育发展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
张铁明:广东的民办教育应该是有将近30年的历史。1984年,云浮私立申浩小学成立,这应是广东的第一所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校园现在还在,但改成了幼儿园。从1984年到1997年之前,是民办教育发展初期。从1997年10月《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实施,到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之前,这是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制初期。2003年以后,民办教育进入新的法治期。但事实上从1993年开始,广东的民办教育就开始快速发展,出现了多种办学主体、办学模式。
从财政经费的角度来说,广东的民办学校每年为政府节约了至少300亿的教育财政经费;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说,民办学校就读的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如果这些人没书读,将会带来更多更广泛的社会问题,将会产生更多的犯罪“后备军”,将给未来社会集聚更多的低水平的劳动者。民办学校帮了政府的大忙。如果没有这么一个政治的高度,就不可能出台真正的促进扶持的政策。
南都:你对广东民办教育的发展有没有什么建议?
张铁明:政府可以也有能力加大扶持的力度,财政支持的力度应该更大一些,特别是教师问题。左右,如果老师不稳定,受到伤害最大的则是学生,最后还是不利于国家的发展强盛。民办学校老师的工资低,退休没保障,这不是哪个民办学校的老板能解决的问题,这是特定的机制造成的。我们的调研表明,绝大部分民办学校的收入全部拿来发工资,也都追不上公办学校教师现在的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再不出手扶持,民办教育只能越走越差。因为它的老师只能是三流、不稳定、留不住的,整个民办教育也就只能陷入无法持续发展的危机。
采写:南都记者 宋金绪 实习生 李佩仪 
(编辑:张诚)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