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縣民俗風情

时间:2014年06月22日信息来源:互联网 收藏此文 【字体:

 

臨高人偶戲
海南省臨高縣是位於高山嶺、文瀾江相依相伴的海濱小城,百萬臨高人講的臨高話外人難聽難學。但正是這種語言,卻在勤勞聰慧的臨高人口中,唱出了人偶戲這一朵藝術奇葩,古調新詞一唱就是千年……
臨高人偶戲是一種古老的民間藝術,也是非常獨特的劇種之一,據載它是南宋時期由內地傳入的。臨高人偶戲的最大特點是人偶同臺,演員與木偶同扮一個角色,表演有時以偶為主,有時以人為主,演員的唱做念打饒有風趣。臨高人偶戲用臨高方言演唱,重比興對偶,通俗易懂,生動形象。臨高人偶戲演出過幾百個劇目,內容十分豐富。2006年6月2日,國務院批準文化部確定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正式向社會公布,海南省臨高人偶戲被正式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第一節 婚 姻
  解放前,由於受封建禮教束縛,男女婚姻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同祖一般不許通婚。普通婚姻年齡,一般男 18 — 19 歲,女 16 — 17 歲。婚姻的主要形式有結婚、童養媳、續娶或重嫁、入贅。

一、結婚程序
  (一)定婚。由媒婆作媒,取女方“八字”(出生年、月、日、時幹支)給男方,請算命先生合命,如沒有克衝,男方選定吉日向女方送禮送庚貼、現金、蒸豬仔、豬肉、糕餅等定命禮品。如女方有祖父母,加送豬肝、豬肺一副。新盈、調樓沿海一帶,加送糯米酒兩瓶。女方受禮後,填好庚貼,退回部分禮款,從此,雙方成了親家。

  (二)送禮。子女長大到結婚年齡時,由男方托媒人徵求女方意見,同意後,擇日給女方送大禮(現金、豬肉、糕等)。此外,出嫁前三天還送去一些糕、現金,稱為送“束髻”。

  (三)結婚。婚前,新娘靜守閨房,用稻草鋪地下,姐妹們來伴睡;唱“哭嫁”歌,表示感謝父母養育之恩,或哭唱自己的身世。結婚時,男方雇請花轎樂隊由媒人帶到女方家接回新娘。然後舉行拜堂儀式,由賀友 2 名陪拜,行三跪九拜禮;並敬賀父母三杯酒,婚禮才告結束。午夜,賀友們聯新郎鬧洞房,新娘請賀友們吃檳榔、餅、茶等才散夥。新盈、調樓一帶地方有女方的姐妹們和男方的朋友對唱民歌《哩哩美》習俗。三天後,由新娘的弟弟或妹妹迎回新娘,稱作“送油瓶”;新郎也跟著到女方家拜見岳父母,叫做“出面”。

二、童養媳
  女方因貧苦或家庭變故,無法生活,從小由男方討來撫養,後舉行婚禮。

三、續娶重嫁
  男女離婚後,要續娶或重嫁,由媒人介紹,交給若幹禮款,便成為夫妻,一般不舉行結婚儀式。寡婦出嫁時,須給該村每家利市錢,在路上遇到熟人,也同樣給利市錢,晚上才從野外入夫家。

四、入贅
  本縣沒有男到女家落戶的習慣。僅在墟鎮和沿海一帶,有一些寡居婦女招人入贅的慣例。只要雙方同意,可同居成夫妻。

  解放後,宣傳《婚姻法》,杜絕童養媳。男女雙方婚姻自主自願。一般經介紹認識或戀愛成熟後,便到當地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舉行結婚典禮。結婚年齡,一般男 20 — 25 歲,女 18 — 22 周歲。在結婚程序上,定命、送禮一般與舊社會同,但在迎親時,廢止花轎。 50 年代初,迎親用扭秧歌打腰鼓形式; 60 年代用單車結伴前往;到 80 年代,多用小汽車迎親。到於送彩禮, 50 年代較簡。文化大革命後,開始講究“送彩禮”。沿至現今,喜歡講究排場,送彩禮數百千元,還要置辦餐櫃、衣櫃、沙發、家具。富有的大排筵席請客,購置錄音機、電扇、電視機等。近年來,個別地方有重婚、納妾的現象,結婚往往不登記。

第二節 生 育

  解放前,人們生育,頭胎是男孩的,出生 3 天後,向外家報喜。同時砍一棵野菠蘿頭,用紅紙包著,懸在門外,表示“入禁”。入禁後,不準外人入室,不準在室內外或附近大聲喧鬧。 7 天後出禁。 10 天後,選擇日子把孩子放入搖籃,邀請外家的姐妹來賀喜。產婦的坐月除沿海漁民外,禁忌吃魚腥。孩子滿歲叫“對歲”。岳父母送銀打的麒麟、項圈、足圈等給孩子佩戴;富家還送田地、耕牛等。“對歲”這天,選擇時辰,孩子穿上新裝,佩戴外家送來的銀器,由長輩抱著,讓他坐在桌上。桌上著筆、墨、硯、算盤、戢子、錢銀、雞肉、飴糕等,看孩子先抓什麼,當作小孩未來事業的象徵。

  解放後,普遍建立產院,產婦分娩到產院,“入禁”基本絕跡。農村 13 天“入籃”和“對歲”習慣依然存在。

第三節 壽 辰

一、生日
  小孩過生日一般殺雞或煮雞蛋吃。成年人生日,全家設宴慶賀,出嫁女兒要買全副豬肝、肺、心和 100 個以上的粿子前來敬賀,以示“益壽延年”。

二、壽誕
  少數有地位,有錢人家,子孫齊全的,舉行壽誕,大排宴度。加來、和舍、新盈一帶比較盛行。多是祝 61 歲、 71 歲、 81 歲、 91 歲壽辰。祝壽時,請文人作壽序,寫壽聯,親友敬送壽鏡、壽糕來祝賀。唱讚禮賀酒,以示長命百歲之意。

第三節 喪 葬

  解放前,喪禮有繁有簡,但都舉行棺材土葬。人死後,擇時入殮,先洗屍體,換新衣服、鞋襪,由子女抬放入棺材,不釘棺蓋。有錢人家請道士做3天3夜的報孝齋。直屬的子、媳、女、孫和旁係新屬的晚輩來入孝。入孝者要守靈,禁吃魚腥。超齋功德完畢,選擇吉日出殯。出殯時,一般先舉行“開靈”儀式“一點主”,請名人“叫禮”和寫銘旌,謚號、神主牌、祭文等。親友們都來吊祭,送葬並請樂防陪送。送葬回來,要跨過門前火堆才入宅。然後,進行“清潔”(換孝衣服、掃地、洗死者衣、被、席等),“祝福”(安放神主牌)。3天後,入孝者擇時擇向出門。有的守制(帶孝)3年,期間禁辦喜事,放鞭炮,貼春聯,做新宅等。

  在外死亡者,遺體要停放在村外入殮。在海上遇難找不到屍體者,等到做齋時才招魂立墓。新盈一帶出殯時,抬著死者遺像、親友送來“三牲”(豬、羊、雞)進行吊祭,送葬時,由婦女扛棺材,一路燃放鞭炮,頗為熱鬧。

  解放後,葬事風俗有所改革。機關幹部或職工逝世,開追悼會。農村葬禮基本照舊俗。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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