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黎族自治縣風土人情

时间:2014年06月22日信息来源:互联网 收藏此文 【字体:

 

黎 族 風 情
婚嫁
本縣境內的黎族,由於居住環境的差異生活習俗不同,在婚嫁方面有簡單和繁鎖兩種。如保定、三平、頭壙、南木等村,舉行結婚姻儀式就很簡單,只要男方家的父母帶一筐大米(大約三四後左右)到婦方家說媒,如果女方家父母同意,就可以讓女兒和一個女伴陪到男方家吃一頓便飯,目的是讓男方從中窺看是否中意,如果中意,就可成親,結婚不要彩禮。除上述四個村莊外,絕大部分地區的婚姻禮比較繁瑣。結婚那天,到女方家迎新,新郎不參加,由新郎相好的未婚男青年當代表,挑著酒、肉、米、檳榔等禮物去迎接新娘。新娘出門,需待太陽落山,由陪郎 打著火把、手電筒護送,幾個貼身伴娘赤著足陪伴新娘步行去夫家。進了夫家村寨,新娘要低著頭鑽過由火把組成的火門,燒掉身上的“邪氣”,才能進屋。新郎、新娘拜堂時,在簫鼓、鞭炮聲中先拜祖先,然後由新娘雙手捧著精致的椰子殼盛著檳椰向公婆敬獻,公婆則以“紅封”(舊時用光洋,今則用人民幣)作回禮。拜堂結束後,新娘還要舉行宣誓儀式:跪在鋪在洞房門前的新草席上,脫下手上的玉鐲放進水碗裏,再用浸過水的手鐲洗耳眼,表明對夫的愛情將清如水、堅如玉、永不變心。儀式完畢,新郎新娘被人們擁進洞房後,方得開始鬧洞房。伴娘則被安排到屋外與男青年對酒對歌,這樣一直歡鬧到到亮,客人才散去除此之外,新娘還要再舉行一次莊嚴的勞動儀式:必須要直在全村姑娘的前頭,用一對木桶去挑一擔水(說是純潔之水)回家。水要挑滿,又不能讓水溢出灑在路上,以象徵將來新娘將成為寨中最功勞的人。至此,整個婚姻儀式廣告結束。

服飾 居住在萬衝鎮的杞黎,婦女穿“冠首式”對胸開襟,只用線係成簡單扣子的上衣,是一種古老的款式。下身穿著華麗花紋的短裙酷似裙而不褶。已婚的婦女束著髻於腦後,押以骨簪或金屬簪,披鄉花頭巾,喜歡戴耳環、預期圈、項鏈、手鐲等粧飾品。抱由、永明、山榮、三平等地的婦女(羅活支)過去戴著又大又重的多個金屬耳環,把耳朵也拉長了。婦女一般每人都有一至二套比較漂亮的服裝,以待外出或碰到喜時穿用。

  解放前,男子的衣著多用自種的麻、棉或採摘生麻織成。則穿一塊“遮蓋布”。解放後,大部分青年男女穿著的確涼、絳綸、呢龍布料,服裝與漢族青年男女但也保留其過去的服裝。

苗族風情
服飾
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對襟或左大襟短衣,下穿長褲,抽頭褲(也叫八股褲),褲不長,有的僅過膝蓋,有的到小腿肚。衣服是“貫首式”領,無扣,無衣袋,無花紋,是用野麻或棉花紡織而成的。頭纏青色花紋圖案,下身用一塊紡織比較精致,繡上各種花紋的布,約2尺見方,圍在下身的後面至兩邊腰下的兩側,前面是用衣服的兩邊下擺遮住,然後用比較好看的圖案腰帶縛住,這就是苗族婦女下身穿的似裙非裙的裙服;上身穿的是“貫首式”領的衣服,扣子是用線打成小結的,衣服領上繡著花,頭上戴著有花紋的尖頂帽,帽尖上有鮮紅的花穗、花擺,帽的後面留有二尺長的後擺。苗族婦女的發式是把頭發縛髻在頭頂上,便於戴帽子。婦女盛裝時,還佩多種銀飾。
  房屋由於苗族過著遷徙的遊居生活,所以,住房結構極為簡陋。房屋的形狀酷似黎族的船形屋,又低又矮,房子裏用竹篾織成作為間隔房,屋頂用芳草或葵葉蓋。蓋這樣簡陋的草房主要原因是便於搬遷、徙遊。苗族的睡床也極為簡單,只用四支杈木插到地裏做個木架,上面再鋪上竹蔑或木板,再墊上草席或樹皮,就成為睡床。

 婚禮 苗族的婚禮較為復雜,一般分為三日舉行(也有三日舉稈的)。第一日,新郎(苗族稱“新官”)到新娘家舉行婚禮這天,新郎一早換好新郎服內穿白襯衣,表示內在純潔無瑕,中間穿本民族服裝,外穿長袍。然後由五名陪郎陪伴出門上路五名陪郎中,一名是正陪郎,一名為對歌手,一名是挑夫,一名是護郎,一名是年輕姑娘,即女陪郎。上路後不管路途遠近,都要等到太陽落山進方可到達女方村口,鳴槍或放鞭炮通知新娘家族,“新郎已到達,請新娘回應”。等到村中有槍或炮聲回應,方能進村。否則,新郎將被村中父老鄉親視為無禮貌而受到鄙視疏遠。

  進村時,新郎方面派出一名代表帶路新郎必須由陪郎打起黑色陽傘,一同進入村中主人家(新娘方面定為接待新郎的人家)。由主人殺雞宰羊做菜,酒席菜不允許殺狗殺牛。菜中必須有芭蕉心,表示“芭蕉一條心”,夫妻恩愛偕老百年。

  第二天早晨,吃早飯後,新郎又到岳父家,同新娘一起再拜堂,認識和熟悉岳父岳母和其他親戚。拜堂完畢,新娘由家人背出家門,與五名陪娘、帶娘(女陪娘)和媒人一同到新郎家舉行婚禮。回新郎家舉行婚禮的儀式與上述相同,但新娘這夜寢於洞房,新郎卻去同陪郎就寢。

  第三日清早,新婚夫婦與家人及其鄉親父老舉杯相互道別後,上路回娘家。這一去新婚夫婦就在岳父家居住三年五載或更長的時間,才能返回男家居住。也有男子入到女家當“過世郎”一輩子的。但這種情況是女方家中沒有男孩兒,必須靠新郎來繼承農業。其結婚的一切費用由女方家負責。

樂東黎族自治縣風土人情

 
三月三

 

樂東重大文化節慶
三月三

  每年農歷三月三,樂東各村寨的末婚黎族青年男女都穿上鮮艷的服裝,一早便帶著醇香美酒結隊到曠野上聚會。在優美悅耳的簫、鼓聲中,小夥子引吭高歌、縱情歡跳,姑娘躲在要樹叢中悄悄窺著自己的意中人。相中後,男女雙方便對歌表情,在火旁邊歌邊舞,直至夜深互贈禮物訂下終身方散。

  樂東黎族自治縣成立後,縣委、縣政府就把每年的三月三定為重大節慶活動。從1990至2003年,樂東縣委、縣政府先後成功地舉辦了7次大規模的“慶祝三月三廣場文藝慶曲”,邀請了島內外甚至海外的投資商到樂東參加三月三招商引資活動。7次大規模的“三月三”活動,實現了"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目的,共計引進投資項目20個,有力地促進樂東經濟的騰飛。

黃流元宵民間藝術節

  黃流元宵民間藝術節起源元宵燈遊,始於清朝鹹豐年間。解放前,黃流無論誰家一年內添丁,必制作一盞燈籠,加入"遊燈"隊伍。十五、十六兩天晚飯後,"燈主"們便提著燈籠到"公頭"家集中,在各坊"車燈"的帶領下沿著春遊路線遊行。誰想知道這年村內生了多少男孩,只需數一下燈籠就清楚。燈遊時,長號鳴鳴,鑼鼓錚咚,觀者勇街滿巷,車水馬龍,熱鬧非凡。

  解放後,黃流"遊燈"活動大為改觀,巧匠們用電燈代替油燈,用汽車、拖拉機代替牛車,用一排排的燈泡,一支支燈管,巧妙地裝飾成瑰麗無比的圖案,把靜態的畫面變成動態的畫面,令人嘆為觀止。黃流元宵民間燈遊,不僅造型逼真,而且注入時代內容,突出的花燈車作品有《樂土生輝》、《去臺同胞喜歸懷》、《騰飛》、《歸港》、《藍循之光》、《天上星星挂人間》等。1983年,珠江電影制片廠曾親臨黃流拍攝"遊燈"活動,1992年海南電視臺播放黃流鬧元宵實況,在社會上產生深刻的影響。

  如今,黃流人民把元宵民間遊燈活動發展成為"黃流元宵民間藝術節",從農歷正月初八至十六舉行為期八天的民歌對唱、書法比賽、書畫展覽、八音比賽、卡拉OK比賽、放天燈比賽。從1994年起,黃流人民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上級文化部門的指導下,已經連續7次舉辦黃流元宵民間藝術節。

  黃流元宵民間藝術節規模大,品位高,參加人數之眾,它之所以長盛不衰,是因為實踐了"群眾文化群眾辦"這一哲理。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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