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强制性执行机动车“限排”

时间:2014年06月19日信息来源:广西新闻网 收藏此文 【字体: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吴家跃 通讯员/李明智)6月1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广西将制定机动车排放限值地方强制性标准,遏制机动车尾气无序排放的乱象。目前,该标准已进入立项计划公示程序,有望年内出台。

据了解,近年来广西机动车数量增长迅猛,城市环境压力随之快速增长。但是,由于广西长期缺乏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大量机动车肆意排放尾气,导致城市空气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制定机动车排放限值强制性地方标准势在必行。

据介绍,此次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强制内容包括《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加载减速法)》和《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稳态工况法)》。凡在广西行政区内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点燃式发动机在用轻型汽车和以柴油为燃料的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最大总质量大于400kg、最大设计速度等于或大于50km/h的在用汽车均在强制标准内。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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