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严查医卫领域职务犯罪解决

时间:2014年06月13日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收藏此文 【字体: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汪彦 丁晶 张士海)江苏省淮安市某医院院长孟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80余万元,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这是淮安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中办理的案件之一。

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而“贵”却是由于相当比例的医疗器械、药品、耗材等医疗用品价格极为虚高,药品和耗材的高额利润除了流向医药代表,更有部分作为回扣送至医院负责人或科室主任手中。为此,淮安市检察机关果断亮剑,从2013年初开始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查处工作。

在该市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清浦区检察院率先启动了专项工作。在全面调查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2013年1月,清浦区检察院对该市某传染病医院某病区主任汤某、顾某先后立案侦查。被传唤后,在证据面前,两人很快坦白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医药代表贿赂数十万元的犯罪事实。2013年11月,汤某、顾某均被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

随后,办案工作很快在全市推开,淮安区检察院先将目标锁定在向淮安区多家医院提供医疗耗材的供应商陈某身上。陈某到案后,很快就交代了在销售医疗耗材时,给予某医院科室主任回扣的事实。与此同时,他还交代了另外一个供应商张某在销售医疗耗材中给予该科室主任回扣的事实。淮安区检察院紧抓线索不放,以案带案,滚动查处,在短短3个月内就在医疗系统查办案件12件12人。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淮安市检察机关共立案21件21人,查办了5名县级以上医院院长(副院长)、近10名科室负责人和6名涉嫌重大行贿犯罪的医药代表。

在查处案件的同时,淮安市检察院对该市查办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遏制该领域腐败的对策,形成的信息材料被江苏省检察院转发。清浦区检察院及时向涉案的医院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医院加强了内部监督与管理。淮安区检察院及时将查处情况向地方党委汇报,推动当地将医疗物品的招投标采购纳入专门机关监督,有效杜绝了药品和医疗耗材采购中的暗箱操作。

(编辑: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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