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在基层执行情况如何? 来自四川省江安县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4年04月03日信息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收藏此文 【字体:

最近,“三农政策执行机制”课题组赴四川省江安县就三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期间与江安县政府和涉农部门举行了座谈,并在江安县四面山镇中桥村、桐梓镇合香村等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影响这个西部农业大县三农政策执行的主要因素,总结了其三农政策执行的特点,并得出了一些启示。

江安县位于四川南部,是全国产粮大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建设县等,是一个典型的西部农业大县,“三农”政策的执行对该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大影响。

影响江安县三农政策执行的主要因素

(一)三农工作体制机制

江安是一个农业大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三农工作体制机制比较健全。首先,江安县委明确了1名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分管农业,县政府明确了1名副县长分管农村工作。其次,职能部门比较完整。

(二)财政收入和管理状况

江安县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收入,财力状况和结构特点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不同三农政策的执行。2012年江安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170727万元,其中占比最多的是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有70918万元,占比为41.54%。第二位的是财政专项收入,有54974万元,占比为32.20%,两者合计占到70%以上,而税收只有28782万元,仅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6.86%。县级财政紧张使有些三农政策配套不到位,同时也促使江安整合优化资源,加强管理,确保县级财政一般预算用于农业农村工作建设支出高于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

(三)农业产业结构和战略定位

江安县属于低山丘陵区,地形地貌影响到农业产业结构,进而影响到农业政策执行。由于当地适合山地丘陵区生长的夏橙和林竹资源丰富,林竹、畜牧、高梁、水果、早茶、花椒等特色产业发展迅猛,江安县抓住这一优势,倾力打造“橙竹之乡”,大力发展其延伸出来的旅游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很多农业项目和农业政策都是围绕着这一战略来实施执行的。

江安县三农政策执行的主要特点

整体来看,江安县在三农政策执行方面有以下特点:

(一)以项目为载体

江安县各级各部门主要是把争取和落实项目作为三农政策的主要载体。以新农村建设为例,近年来,江安县农业、畜牧、林业等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家或省市申报了大量支援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如农业局争取的1000亿斤粮食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基地(柑桔)强县项目,水务局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部门实施的农村公路、水利工程、土地整理等各类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村面貌的改善。

(二)充分考虑农民需要

在江安县,执行顺利的涉农政策大都将农民实际需要和政策目的有机结合,这样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以农业产业化政策为例,江安县根据县域林竹资源丰富的特点,制定出打造林竹“原料基地、经营加工、生态经济”的产业架构,以做大现代林业产业体系,为了实现这个政策目标,江安县根据“适地适树、农民自愿”的原则,为农民造林发放造林补助,同时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为所造林木上森林保险,而林木获得的经济收入最终归造林者所有,极大地提高了农民造林致富的积极性,同时也使该县的林竹产业形成了产业规模。

(三)强化监督管理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大量的惠民政策,在执行这些政策的过程中,江安县把强化监督管理作为关键环节,“把好事办好”。例如良种补贴政策,首先是明确办事流程。补贴面积的确定以村为基本单位进行实际种植面积的等级、汇总、审核、公示,确认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再进行实际种植面积的终审确认,发放时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农户

一折通的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种植户。其次是加大会审监督力度。由乡(镇)、村两级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专门人员对核实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会审。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农业部门要分别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加强对本级核实面积的会审力度。再次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操作和套取、挤占、挪用良种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同时建立举报制度,村设举报箱,县、乡(镇)分设良种补贴举报电话并报上级备案。

(四)创新执行手段

江安是农业大县,财政收入并不宽裕,但有些政策的执行又需要地方拿出真金白银来进行投入,江安县的做法是创新执行手段。例如,为了能够集中力量发展夏橙和林竹产业,江安县从2010年起开始实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除政策性补贴资金外,整合中央、省、市、县各类三农资金,同时积极创新整合机制,放大支农政策效应,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江安县三农政策执行的启示

通过江安县三农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综合其执行经验和发现的问题,有以下启示:

第一,在要求配套资金时应当区分不同地方的财力,做到三农政策执行中财权事权的统一。江安县属川南山区,本来财政收入有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又差,势必在执行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等重大政策时需要更多的项目资金,如果项目配套资金要求过多,就会使县级财政压力过大,影响政策执行。建议在农业农村政策执行时区别不同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按财力情况予以配套,减少西部山地农业大县的财政配套比例,在安排工作任务时做到财权和事权的统一。

第二,执行三农政策应将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政策才能得到顺利实施。地方政府有自己的长远规划,群众有其更直接的利益诉求,在执行三农政策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将群众利益和政策目标有机结合,在如何既使群众满意,又能实现施政规划上下功夫。同时,在执行实施农业补贴等惠民政策时,应在公平公正公开上下功夫,加强监督管理,注重百姓对问题的反映,严厉追究责任,切实把好事办好。

第三,应注重发现并总结地方的创造性执行经验。每个地方因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地理区位、地形地貌、历史文化的不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都会有一些因地制宜的发挥。在三农政策执行时应当给地方以一定自由度,只要符合政策方向和原则性要求,就应当鼓励地方创新执行手段,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提高,进行更大范围的推广。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本文执笔人:刘洋)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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