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奏响和谐乡村乐章

时间:2021年09月20日信息来源:三亚文明网 收藏此文 【字体:

 
作者:蔡炳先
青山环绕、农田广袤。位于海棠区的北山村不仅是一个黎族同胞聚居的村庄,也是革命老区。步入村庄,如同行走在一幅徐徐展开的宜居乡村田园景观图。(据《三亚日报》)

  从以前黄泥土路、破房乱瓦的脏乱景象,到如今的村美民乐,这样的变化得益于北山村的村规民约,其涵括了邻里关系、家庭建设、子女教育等多方面内容和规约。

  村规民约是村民结合实际为维护当地秩序、公共道德等而制定,约束和规范村民行为的规章制度,它是一种集体契约,是一种集体意志的规范化,是推动协同共治的有力抓手。

  一部好的村规民约,会让一个村呈现新气象。以前的北山村,村民卫生意识不强,垃圾乱堆乱放……而有了村规民约,定规矩、立良俗,将传统道德化风成俗,以规立德滋养文明乡风,全村呈现出“文明乡风、整洁村容、民主管理”的新气象。

  一部好的村规民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农村基层管理方式。村规民约的制定,换句话而言就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这种做法能有效降低基层治理成本、提高基层治理效率,有利于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一部好的村规民约,能进一步激发村民共建美丽乡村的内生动力。村规民约是村民共同制定的,符合当地实际,为村民共同认可和遵守,能够把村民有效地组织起来,让村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呈现新气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激发内生动力,村规民约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教条,而是真正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村民自治化,对推进乡村振兴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相信在村规民约的示范带动下,文明健康、幸福和谐的乡村乐章将持续奏响。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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