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女性地位彰显社会文明

时间:2020年03月23日信息来源:石家庄文明网 收藏此文 【字体:

 “要引导妇女发扬爱国奉献精神,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以行动建功新时代,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在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实现自身发展,在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中赢得出彩人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发展妇女事业的重要意义,为妇女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3月8日人民网)
  长期以来“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根深蒂固,《说文解字》这样解释“妇”(婦):服也,从女持帚灑掃也。白话版:妇,服侍男人的女人,字形采用“女、帚”会义,表示女人持帚在家洒扫。
  曾几何时,此般“劳动妇女”形象深深烙印在国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从古至今的女性为自由、平等而努力,在封建社会“三纲五常”与“贞节牌坊”的夹缝中抗争,古代的伦理道德给女性在追求文明之路中套上沉重的枷锁,但随着辛亥革命的一声炮响,女性同胞压抑在心中千年的洪流终于喷薄而出。
  从“主内”到“主外”,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现今的中国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是封建社会无法比拟的,女性作为社会的“半边天”,拥有更多的人生权利,无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她们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扮演着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首位女航天员刘洋、诺贝尔奖得住屠呦呦、著名女主持人杨澜、格力总裁董明珠、著名建筑师和作家林徽因、诗词泰斗叶嘉莹、全国政协委员海霞,她们不懈努力、自尊自强的奋斗精神彰显了女性特有的坚韧和魅力。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她”意的地方,比如就业歧视、伦理观念等,但国家一直在努力让女性的发展环境趋于良好,一方面从社会层面营造了关爱女性的社会氛围,舆论空间对女性充满了正激励,日趋回暖的“她”经济更是在“三八”妇女节前后轮番上演,另一方面从法律和制度上巩固女性权益,相继出台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等,近日,教育部、司法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更是在消除职场性别歧视方面做出了努力,关爱女性、尊重女性,男女平等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从一定程度上反应社会文明前进了一大步。
  进一步提高女性地位,还需要更多切合实际的探索和尝试。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一方面在保护妇女权益的过程中要避免出现规避法律漏洞的问题,需要司法工作者的智慧;另一方面在解决鼓励生育和就业歧视的矛盾方面,还需要更多部门包括用人单位的协同努力,比如,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婴幼儿看护市场、针对妇女和婴幼儿推出更人性化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只有多管齐下,“半边天”必将社会文明推上一个新台阶。(欣语)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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