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三项措施”助推农村法治化

时间:2019年09月29日信息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收藏此文 【字体:

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 东营市垦利区高度重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积极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推进农村法治建设进程。

  一、丰富载体形式,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

  1.成立讲师团,积极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成立了垦利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讲师团队伍,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成立了普法志愿者队伍,围绕需求提供法治教育培训服务。大力开展农民农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新实施的《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村镇骨干人民调解员等多种类别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丰富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区开展了禁毒、安全生产、防诈骗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并在农村、集市大批量发放法治挂图、日历、法治春联、普法手提袋、法治小扇子等法治文化产品、法治宣传材料3万份,有效提高了农村参与普法宣传的积极性。

  3.培植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建设了黄河法治文化基地、垦利街道民丰法治文化广场、兴隆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让农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提高法治意识。

  二、打造“垦利品牌”,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垦利区利用全媒体普法矩阵,打造法治文化“垦利品牌”,构建“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立体式普法格局。普法公益广告铺天盖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垦利普法报》覆盖全区,已编发10期,有效推进了普法责任制落实。

  三、优化提升服务,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1.整合资源,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今年各镇街召开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在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入社区”工作中开展“主题订单+N”清单式服务模式,丰富了服务内容,有效提高了服务实效。

  2.调解纠纷,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扎实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成落地。在农村社区和相对集中的村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截至目前已建立24个司法行政工作室。

  3.促进和谐,构建社区矫正新模式。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化“垦利模式”,加速构建率先建成全市首个教育劳动社会化矫正基地—新航基地,收效良好。

  通过各项工作的大力实施,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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