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及农业法制建设培训班提出——应抓紧启动农村金融立法

时间:2015年03月01日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收藏此文 【字体:

 11月14~15日,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及农业法制建设培训班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近百名地方人大及农委的负责同志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立法建言献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张宝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针对农村金融立法的问题,吉炳轩指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迫在眉睫,搞好农村金融人心所盼,应抓紧启动农村金融立法,运用法律手段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证。农村金融立法在金融服务上必须做好“四个确保”: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业适时生产,确保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做到“四个促进”: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农村生态化建设;做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农村金融发展扩大,有利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利于防范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有利于做到农民和金融机构互利共赢。

  针对新农村建设的问题,张宝文指出,过去的十年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新农村建设成绩很大,但仍存在资金总量不足,规划与实际需求不符,重建设轻管理,生态形势严峻,公共服务落后等困难和不足。为此,要侧重于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勇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增加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同时健全金融支农制度以激励更多的资金流向农民,流向农村。

  会上,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和全国人大农委委员张晓山还分别就推进依法治农和农村政策问题作了专题报告。各省区市的参会同志就各自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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