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出了错家政公司应担责

时间:2014年09月17日信息来源:中国家政网 收藏此文 【字体:

    泰州市的秦女士说:今年2月,我与某家政公司签订了《聘请保育员服务协议》,聘请保姆照顾我9个月大的女儿,家政公司指派了保姆刘某。3月的一天,劳累一天的刘某在陪女儿睡觉时,女儿从床上坠落至地面,头部受伤。请问,我是否能要求家政公司进行赔偿?
  泰州众成信律师事务所沈昕律师说:你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刘某作为家政公司聘用的员工,其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家政公司承担。婴儿事发时刚出生10个月,对于危险没有任何识别能力。保姆作为专业护理人员,应当认识到婴儿与其一同睡觉可能产生的危险。发生损害后果,与刘某在照顾婴儿时未尽到妥善看护义务有关,家政公司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编辑:zhe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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