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

时间:2014年09月13日信息来源:山西省农牧业信息中心 收藏此文 【字体:

  为贯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保障,日前,晋城市出台《晋城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任务、培育对象、培训内容等作出规定,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全市将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并逐步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推进,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试点引路、连片发展”的推进模式,“对象明确、专业明晰、制度完善、精准管理”的培训模式和“政策扶持、项目支撑、资金保障、协调推进”的支撑模式,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年度培育计划,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执行。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城郊的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农业经营管理培训、现代农业公共知识培训。其中,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以生产经营型和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为主要培训对象,内容以种养业生产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高产优质高效技术、病虫害防治等相关知识为主。农业经营管理培训以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为主要培训对象,内容以农业生产及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与物流、农产品贮藏加工、农机操作及维修、家庭农场经营等相关知识为主。现代农业公共知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农村政策和农业法律法规解读、农业项目申报与管理、标准化生产与管理、市场营销与品牌培育等。

  晋城市将建立一主多元的培育体系,以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体,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培训。此外,还将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产学研结合于一体的高标准农业园区、农科教示范基地、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实践基地。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制订科学合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资格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得资格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其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强化培训,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并纳入重新培训和认定工作计划;要在土地流转、农业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服务、农民教育培训、金融信贷等方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得资格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或物化补贴。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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