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布新医疗补偿方案 住院补偿线20万元封顶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史洁颖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局了解到,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4年版)》,结合洛阳市实际情况,洛阳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洛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年版)》,并于昨日正式公布。
在此之前,洛阳市卫生局曾发布2014年新农合政策主要内容,如补偿政策与2013年相比将更优惠等。那么,新的补偿方案还会出台哪些优惠政策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门诊 | 统筹补偿比例没有变化
据了解,此次补偿方案规定,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补偿模式仍实行门诊家庭账户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其中,农民个人家庭账户人均安排30~40元;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人均安排10~20元。
此外,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60%,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80元,可在家庭成员间调剂使用。与去年相比,补偿比例没有变化。
住院 | 起付线降低,“封顶线”增高
从新的补偿方案看,参合人员住院看病将更加优惠,虽然报销仍采取设置起付线,分段报销的方式,但起付线有所降低。起付线俗称“门槛费”,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则按相应比例报销,在起付线之下,则不予报销。
据了解,新的补偿方案规定,市级Ⅱ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较2013年降了500元;住院费用在1000元至4000元之间,报销50%;住院费用高于4000元,则报销70%。市级I类医院起付线为700元,较2013年降了300元;住院费用在700元至3000元之间,报销50%,高于3000元,则可报销70%。
关于住院补偿封顶线,新的补偿方案将其由之前的15万元,提升至20万元。同时,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金额不纳入年度补偿封顶线计算,参合人员实际获得补偿不超过其实际住院总费用。
亮点 | 将筹集大病保险基金,购买大病保险
记者了解到,2014年,洛阳市将积极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构建新农合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障等多层次农村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和新农合制度长效运行机制。其中,将按照每年每位参合农民20元的标准筹集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用于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具体补偿办法按照洛阳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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