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仁寿县多措并举促进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

时间:2024年11月21日信息来源:仁寿县民宗局 收藏此文 【字体:

一是健全机制,增强领导。建立健全统战、宗教、文物、住建、消防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文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仁寿县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方案》,明确压实宗教、文物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场所主要负责人的首要责任。
二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登记、管理、保护文物,落实安全责任和保护管理职责。现有5处宗教活动场所为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设置文物公告公示牌,对文保单位名称、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名称、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告示公告,实现文保制度上墙率、文保安全责任人公示牌设置率均达100%。
三是组织培训,提升管理。联合文物、消防等部门,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常驻人员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共组织3班次14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的方式推送文物保护案例5期,警示视频3期,点击量超10万次。
四是充分挖掘,说好故事。组织仁寿宗教文化专家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文物调研4次,形成宗教活动场所发展与文物形成历史脉络文章2篇,提出文物修缮、资金筹集建议2条。
(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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